云南红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反恐安全防范工作应急预案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云南红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反恐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锦文(集团公司董事长)
副组长:杨学兴(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梁 义(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王进才(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
付学元(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个旧分公司经理)
钱 勇(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水电开发指挥部指挥长)
罗建良(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王惠民(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王益武(集团公司安全处处长)
许松平(集团公司客货运输管理处处长)
王 斌(开远分公司经理)
张段华(弥勒分公司经理)
周永祥(泸西分公司经理)
沈国祥(石屏分公司经理)
代建伟(建水红运有限公司经理)
尹建国(建水飞达公司经理)
辛增云(元阳分公司经理)
张红芬(绿春分公司经理)
倪石刚(红河分公司经理)
龙 屏(屏边分公司经理)
尹绍昆(河口分公司经理)
韩云琦(金平分公司经理)
石 源(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
李柏杉(开远驾培站站长)
奎鸿义(个旧驾培站站长)
普家和(鸡街驾培站站长)
杨志波(蒙自客运公司经理)
王国强(蒙自出租车分公司经理)
刘 昆(蒙自物业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处,集团公司安全处处长王益武任办公室主任,集团公司客货运输管理处处长许松平任办公室副主任。
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任反恐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其它相关部门领导参与,并明确职责,加强反恐安全防范工作的领导。
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已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职责,反恐安全防范工作各类人员职责参照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
三、通讯网络
集团公司反恐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处。集团公司领导、各分(子)公司领导、安全处人员以及各分(子)公司相关人员通讯录已发至各有关单位,要求全天候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四、值班制度
安全处是集团公司反恐安全防范工作的职能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值班制度。各分(子)公司是具体管车、管人的执行单位,严格执行第一责任人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白天8小时办公室有人值班,夜晚办公室电话转移至值班人员或领导手机或宅电,严防报案出现“空档”,避免因信息不通造成事件处理不及时,导致事态扩大。
五、交通工具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装备有应急机动车二辆,安全处装备有值班车辆二辆,各分(子)公司反恐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值班汽车一辆,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保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处理事件。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分(子)公司第一责任人离开公司所在地,必须报告集团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以便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时统一调派车辆前往事故现场。
六、领导职责
集团公司反恐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24小时移动电话开机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出现突发事件,集团公司领导保证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处理。
七、反恐安全防范工作应急处理程序
为使反恐安全生产事件发生时能及时组织相关领导及有关人员赶赴事件发生地进行处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政府职能部门处理突发事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反恐安全防范工作的需要,突发事件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各分(子)公司接到报案后应在第一时间报集团公司安全处,安全处应及时向集团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报告,并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和交通工具待命,做好前往事件发生地的准备工作,听候集团公司的安排,随时可以赶赴事件发生地开展工作。
(二)集团公司安全处接到报案后及时向董事长、总经理及相关领导报告,启动反恐安全防范应急处理程序,提出应急处理的具体方案,根据需要明确各小组工作职责。
(三)发生人员伤亡,由以下人员参加处理:
各单位主要领导以及相关安全保卫人员,根据云南省开远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省开远市人民武装部开联发[2008]1号文件精神,红交集团公司在开远配备有基干民兵两个分队,每分队为35人组成,合计有基干民兵70人编制,如在州内发生突发事件,集团公司基干民兵分队可以随时赶赴事件现场,服从公安机关和政府相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四)事件发生时到达第一现场的负责人,必须尽可能详细地了解事件发生现场的基本情况(包括车辆受损情况、车上人员人数及伤亡情况,危险化学品泄漏及污染情况),并及时与当地附近医疗机构联系,提前做好抢救人员的准备工作。
(五)将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及时以快报方式上报当地公安机关、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快报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发生的简要情况(涉案车辆车属单位、牌照号、车型、驾驶员和车主姓名、始发地站名、发案时间、车上人数等详细资料)。
2、事件发生后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启动反恐安全防范应急处理程序的情况(出动车辆数、赶赴事件发生地参加应急处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资料)。
3、集团公司领导对事件处理的安排部署及指示内容。
4、人员伤亡处置情况。
(六)掌握事件基本情况后,及时召开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的紧急会议通报事件发生的概况及处理进展情况。
(七)部署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对从业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全员的反恐安全防范意识教育。
(八)将事件处理的相关文件编制成册存档备查。
